为何要合理性看待上市公司高送转方案?
这一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企图通过“高送转”吸引投资者,或采取“分光吃光”甚至“寅吃卯粮”的做法,很可能会阻碍公司未来的发展。因此,股利分配固然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的一种极为重要的方式,但并不是唯一的方式。
上市公司只有根据实际发展状况制定合理的股利分配方案,而不是盲目分配、恶意分配,才是实现企业健康、长远发展和回馈投资者的最好方式。而作为投资者,只有树立价值投资理念,重点关注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才能有效避免跌入“高送转”种种陷阱中。
部分上市公司选择“高送转”方案:
一方面表明公司对业绩的持续增长充满信心,公司正处于快速成长期,有助于保持良好的市场形象。
另一方面一些股价高、股票流动性较差的公司,也可以通过“高送转”降低股价,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
但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公司如计划大规模扩张股本,除具备未分配利润或资本公积金充足的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高成长性,否则将面临下一年度因净利润增长与股本扩大不同步而降低每股收益的风险。
上市公司为何要看重自己的信誉?
在我的印象中,“经济商誉”这个概念,是巴菲特的独特发明。因为在我们这儿,比较流行的说法是企业的知名度或者企业的信誉。那么,企业的知名度或企业的信誉,能否和企业的“经济商誉”同日而语?非也。
按照巴菲特的说法,只有具有持续竞争优势的企业才是超级明星企业。而这些超级明星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体现在其财务报表上的最明显特征是:拥有历史悠久的、影响力巨大的无形资产,对有形资产需求相对较少,能够产生远远超过产业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这种超额盈利的资本化价值就是“经济商誉”。
“能够产生远远超过产业平均水平的投资回报率”,有没有具体的指标可以衡量?有。巴菲特的秘诀是看两个指标:一是股东权益回报率,二是账面价值增长率。
巴菲特说的“有较高股东权益回报率”的超级明星企业,在我们这儿有没有?我想,肯定有;但不多。倘若放低一点标准,寻找一些给股东发放红利超过从证券市场筹资的上市公司,并把它们列入“投资视野”,倒还是能够找到的。
从证券市场筹资,不忘给投资者以回报,这是天经地义。在国际成熟市场中,上市公司一般将其盈利的很大一部分用于支付股利,其中现金分红是公司最主要的股利分配方式。
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上市公司的现金股利占公司净收入的比率约为30%-40%,到20世纪80年代,这一比率提高到40%—50%。同时在1971—1993年间,美国增加股利的上市公司数目也远远多于减少股利的上市公司数目。美国过去50年中,所有公司的收益大约有50%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分红派现作为最主要的股利支付方式被广泛采用,股票回购则处于次要地位。
但在我们这儿,这个“天经地义”,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傻瓜”的代名词。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老总(现已锒铛入狱)在上市后的晚宴上,祝酒词竟然是“为拿钱不要还,干杯”!典型的“不圈白不圈”,已经不需要用文字来刻画了。